司法公正
  在拆遷、環境污染等案件中,地方政府就是當事人,巡迴法庭的設置,將提升司法獨立性。
  最高法可能設立巡迴法庭,並不是首次提出。今年6月,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前所長王公義接受媒體採訪時即提出,最高法可能設立華東、華中、華南、西北、西南、華北六大“巡迴法庭”,巡迴法庭高於省級高院,“也就是說,未來案子可以不到最高法院去審理了,可直接在巡迴法庭審理,巡迴法庭就相當於最高法的一個個分院。”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認為,此舉在於加強中央的司法權威和對各個地方審判的指導,促進地方重大疑難案件審理的公正性和專業性,也可以防止一些行政案件的地方保護問題。
  公報內容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
  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推進嚴格司法,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
  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制度,絕不允許法外開恩,絕不允許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
  巡迴法庭三大亮點
  法官靈活設置
  縱觀國外已有的方式,巡迴法庭的法官並不固定,比如,美國的巡迴法院一般設3名巡迴法官,但是特殊領域的案件,比如如能源糾紛案,甚至需要12名巡迴法官聯席審判。
  跟“同事”沒法勾兌
  法官不常駐法庭,巡迴法院的法官流動性較強,搭配上並沒有嚴格的組合關係,這就保證了巡迴法庭對於案件審理的公正性和去傾向性。
  受地方政府制約少
  和普通地方法庭相比,巡迴法庭受地方政府制約更少。由於沒有庭長等行政特征明顯的職務設置,法官獨立意識更強,法庭內務、行政工作可委托非法官人員管理行使,可以在極大程度上突出法院法官本位而非行政本位的特征。
  ●設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和檢察院
  “是解決司法地方化的治本做法”
  國家法官學院教授、最高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張泗漢認為,此次四中全會設計司法內容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和檢察院是觸及司法體制的一個核心內容,也是解決司法地方化的治本做法。
  當今司法地方化的根源是法院、檢察院的人、財、物都是主要由地方黨委政府決定,在這種體制下,法院、檢察院很難擺脫地方的管控,與地方也有各種利益上的勾連。設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和檢察院實際上就是法院和檢察院脫離地方,按照司法規律進行重組,各類案件的審判將變得更為獨立,極大的促進法院的公正審判。
  張泗漢稱,從目前來看,我國正在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知識產權法院,這是我國全面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的第一步,也是第一個試點,這將為未來我國設立跨行政區劃的法院和檢察院鋪路。
  ●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改革試點
  解決“審而不執”的尷尬局面
  在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方面,張泗漢表示,目前審判權與執行權合一存在著“審而不執”、執行難的尷尬局面,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可以解決上述問題。不過,在實施過程中需要註意的是審判權與執行權分離可以增加執行權的人力物力,但容易出現法院與執行部門之間配合出現問題的情況,法院在專註審判的同時也應該根據執行的可能性統籌考慮,最終才能達到審執分離的效果。
  ●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追責制度
  這是對現實問題的回應
  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在黨的文件中還是第一次。
  相比三中全會公報提出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四中全會公報更進一步提出對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行為進行“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針對這一全新表述,專家表示,這不僅是對於“法治高於人治”這一核心觀念的強化體現,也是對現實問題的回應。
  人大法學院副教授王旭認為,這一表述更加堅定明確地彰顯了“法治高於人治”的理念。法治的核心就是有明確的規則和程序,不管什麼案件都要按照既定規則和程序來辦。公報提出的“記錄”、“通報”到“追責”,實際上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追責線索,使得理念能更好落地,更具有可操作性。
  據新華社
  部分省份相關措施
  浙江:司法系統將“打招呼”
  留底見陽光
  2008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台了《全省法院領導班子成員防止人情關係對司法工作不當影響的若干規定》,被稱為 “約法十章”,規定了法院領導班子成員應怎樣通過規範化流程處理“人情打招呼”的現象。對各種涉案反映人,應告知採用書面形式轉達涉案請求;對堅持要求面談反映的,應通過正常的來訪途徑公開進行。
  江西:黨委立規禁插手
  作為考核任免獎懲依據
  2013年年底,江西省紀委等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黨政領導幹部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辦案的若干規定》,明確提出,黨政領導幹部自覺遵守黨紀政紀、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辦案情況,將作為幹部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原標題:最高法可能設西南等六大巡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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